枉你是英國傳統名牌大學的FIRST HON畢業生,讓我跟你講個明白!
你在專欄中高談闊論,說什麼同性戀者不應受歧視,同性戀者也和正常人一樣,有些還很聰明,在學業和事業方面很有成就.......
一番『智理明言』後,居然在文章的最後發出一個鄭重聲明,說『本人並非同性戀者』!
一個所謂不會歧視同性戀者的人,竟然要和他們劃清界線!這個聲明想說明什麼?既然你說同性戀者和正常人無異,你為何怕別人誤會你是同性戀的呢?既然愛云呢拿味的和愛朱固力味的都是正常人,你為何要這麼強調你只愛云呢拿味呢?你怕什麼?你介意什麼?你接納『同性戀』這回事,但你不知不覺間已歧視了『同性戀者』,因為你不願意走到他們中間,不願意和他們同一陣線。
你和那些你批評的香港人犯了同一個錯誤,就是把『人』和『事』混淆了。
『同性戀』這件事是對是錯,因着信仰、背景、經歷的不同,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看法。你可以認為『同性戀』只是性取向的選擇,但聖經卻清楚說明這是罪。真理就是真理,認同與不認同,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,人人心裡都有一個判斷。對於一件『事』而言,不存在『歧視』與『不歧視』,只有『認同』和『不認同』。
『同性戀者』卻不容別人去論斷!他們也是人,應該受尊重、被接納。人算什麼?哪個人從未做過其他人不認同的事?『尊重』和『接納』是種態度,是個行動,不是像你這樣在紙上寫幾隻字就成事。
請讀聖經,主耶穌不認同『罪』,但他樂意進到『罪人』中間,不怕被人講閒話,更不怕被人排斥。他不認同『罪』,但他不會歧視『罪人』。你分清楚了嗎?
聽完我的話,請不要自卑,因為連教會也會犯這個錯誤。
有教會拒絕為『同性戀者』洗禮,說不可以認同『同性戀』。就算他們認為同性戀是『罪』,為何不可以為『罪人』洗禮呢?牧師不是罪人嗎?
有教會卻贊成『同性戀』婚姻,說因為不可以歧視『同性戀者』。就算他們要接納『罪人』,也不可能把聖經所講的『罪』也接納吧......
說着,我都糊塗了...請賜教。
Chatboard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