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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12 December 2009

  • 【因著信】
    詩集:盧永亨作品集-不詳
    曲、詞:盧永亨

    1. 憑信,他離別吾珥;因信,全然奉上愛子;
      憑信,還有人全力抓住天使,贏到祝福、換了名字...

    2. 憑信,他行近紅海;因信,連潮浪也分開;
      憑信,曾有人被困於獅子坑內,仍敬拜上帝,發誓至死不改!
      在某天他下決心圍繞在城外,憑信放聲呼喊,城牆便倒塌下來;
      又有先知被擄他方常在心裡靜待,仍確信上帝榮耀會回來!

    3. 憑信,他們懷著憑據;因信,同尋著了應許;
      憑信,能夠發現在世間只是寄居,朝更美家鄉走回去!

    很喜歡最後的一句...知道在世間只是寄居,生命中很多決定都不再一樣......

Tuesday, 10 November 2009

Monday, 14 September 2009

  • 為了增強自己溫書的動力,我在此對自己承諾:

    完成了十二月的考試,我會獎勵自己食餐勁和去一個短線旅行(本地/大陸)!!!

    如果合格的話,我會獎勵自己去旅行,坐飛機o個隻!!!

    加油,加油!!!俾心機,捱埋呢三個月!!!

Friday, 07 August 2009

  • 『同性戀』和『同性戀者』

    枉你是英國傳統名牌大學的FIRST HON畢業生,讓我跟你講個明白!

    你在專欄中高談闊論,說什麼同性戀者不應受歧視,同性戀者也和正常人一樣,有些還很聰明,在學業和事業方面很有成就.......

    一番『智理明言』後,居然在文章的最後發出一個鄭重聲明,說『本人並非同性戀者』!

    一個所謂不會歧視同性戀者的人,竟然要和他們劃清界線!這個聲明想說明什麼?既然你說同性戀者和正常人無異,你為何怕別人誤會你是同性戀的呢?既然愛云呢拿味的和愛朱固力味的都是正常人,你為何要這麼強調你只愛云呢拿味呢?你怕什麼?你介意什麼?你接納『同性戀』這回事,但你不知不覺間已歧視了『同性戀者』,因為你不願意走到他們中間,不願意和他們同一陣線。

    你和那些你批評的香港人犯了同一個錯誤,就是把『人』和『事』混淆了。

    『同性戀』這件事是對是錯,因着信仰、背景、經歷的不同,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看法。你可以認為『同性戀』只是性取向的選擇,但聖經卻清楚說明這是罪。真理就是真理,認同與不認同,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,人人心裡都有一個判斷。對於一件『事』而言,不存在『歧視』與『不歧視』,只有『認同』和『不認同』。

    『同性戀者』卻不容別人去論斷!他們也是人,應該受尊重、被接納。人算什麼?哪個人從未做過其他人不認同的事?『尊重』和『接納』是種態度,是個行動,不是像你這樣在紙上寫幾隻字就成事。

    請讀聖經,主耶穌不認同『罪』,但他樂意進到『罪人』中間,不怕被人講閒話,更不怕被人排斥。他不認同『罪』,但他不會歧視『罪人』。你分清楚了嗎?

    聽完我的話,請不要自卑,因為連教會也會犯這個錯誤。

    有教會拒絕為『同性戀者』洗禮,說不可以認同『同性戀』。就算他們認為同性戀是『罪』,為何不可以為『罪人』洗禮呢?牧師不是罪人嗎?

    有教會卻贊成『同性戀』婚姻,說因為不可以歧視『同性戀者』。就算他們要接納『罪人』,也不可能把聖經所講的『罪』也接納吧......

    說着,我都糊塗了...請賜教。

     

     

Thursday, 02 July 2009

  •  

    為何開口總是問我拿錢?妳有關心過我嗎?妳有鼓勵過我嗎?妳有支持過我嗎?

    妳從來都沒有時間聽過我對前路的困惑、面對生活和工作的壓力。每次問妳有沒有時間,妳總擺出一副累透的樣子,問:『明天才說好嗎?』然後,教會的弟兄姊妹打電話來,妳又精神抖擻地聽他們的分享,恭喜他們、安慰他們、教導他們。

    而我?從來都是自己解決一切的事。

    妳對我說得最多的是『下個月可否再多拿幾千元回來』、『少少錢都唔肯俾,一d都唔孝順!』

    我受夠了!!!!!

    是,我是不夠孝順,那麼請妳下次問弟弟拿錢,不要再問我了。

    妳從不關心我,我也不會理會妳的財政問題!!!

    這個爛攤子是妳和爸爸弄出來的,請你們自理!!!

    我既然得不到一個女兒應有的關心,我也不會再拿錢給這個家!!妳說得對,我不孝順,你問『孝順』的弟弟拿錢吧!!!!!!

    我要離開這個家......